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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西安居住证办理热门问题解答

  问题一:西安居住证办理的最新规定?

  答:根据国务院关于《全国居住证暂行条例》颁布施行,陕西省关于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规定作出调整,从2016年2月1日起,群众要办理居住证,必须先到派出所进行登记,自登记日起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,群众方可携带回执单前往派出所进行居住证申领、受理。

 

 

  问题二:居住半年以上指的是?

  答:居住半年以上,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

 

  问题三:孩子2016年9月上小学,现在来不及办理居住证,可否加急?

  答:《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〈居住证暂行条例〉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陕公治[2016]15号)要求,居住半年以上,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;但在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办理居住登记,且急需申领居住证的,经县级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,可以不受居住半年以上限制。

 

  问题四:哪些人需要办理居住证?

  答:西安市以外户籍需办理居住证

 

  问题五:西安市城六区以外的其他区县,需要办理居住证吗?

  答:西安市其他七个区县的,办理居住证明即可。

  2015年西安其他区县的随迁子女入学,居住证明办理政策如下,西安市以内户籍:除新城区、碑林区、莲湖区、灞桥区、雁塔区、未央区以外,其他七个区县户籍的随迁子女居住证明材料有:租房户: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、租房合同、房主房产证明、社区证明;买房户:父母双方身份证、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)、社区证明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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